分会自设课题申报

所在位置: 首页» 科研课题» 分会自设课题申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关于2020年度“‘十四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与未来教师教育发展”分会自设课题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浏览量:

   为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 2022)》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入把握“十四五”时期教师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未来教师教育发展方向,进一步服务2035教师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达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决定启动2020年度“十四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与未来教师教育发展自设课题(以下简称“自设课题”)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自设课题着重围绕“十四五”时期教师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未来教师教育发展基本特征与发展趋势研究的重要领域,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导向,开展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构建、治理能力提升、师德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质量保障等各领域的研究。

  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最终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自设课题拟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为:重大课题2项(每项资助1万元);重点课题4项(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课题10项(经费自筹)。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课题组自行组织,需邀请分会常务理事或秘书处人员参加开题会。开题通过后,由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预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预申报面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全体理事单位,鼓励合作研究。预申报期间,课题不设具体方向,由各理事单位根据专业领域及研究特长提交课题预申请。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或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预申报工作自2020年3月11日至4月3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参加立项遴选的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秘书处

联系人:王楠楠

电话:010-58804318  邮箱: jsjyfh@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604    联系人:王楠楠 邮 编:100875

附件:

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关于“十四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课题2020年度分会自设课题预申报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新)

2020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