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专项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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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 “ 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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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新时代高水平现代化教师教育体系改革和创新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所属教师教育分会设立“十四五”规划专项 “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主要针对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专项规划 ‘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研究’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4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6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无资助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教师教育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全体高校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教师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非匿名版一式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连同3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邮寄至教师教育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学会网站(https://www.cahe.edu.cn/)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联系人:

王楠楠 电话:010-58804318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604室,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王楠楠(收)

邮编:100875    邮箱:jsjyfh @bnu.edu.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周庆

电话:010-82289739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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