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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关于开展“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与教师教育改革”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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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新时代高水平现代化教师教育体系改革和创新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决定启动 “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与教师教育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主要针对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与教师教育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需紧密围绕课题指南,拟定研究题目,亦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研究题目。申报时须明确课题类别。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立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4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6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课题立项后,重大、重点课题由分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分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即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分会秘书处提出结项申请。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重大课题结项时须提交2份研究报告,重点课题须提交3份咨询报告,一般课题须提交1份咨询报告。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申报面向正常参加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鼓励跨单位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教师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请申报人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经科研部门盖章后,连同5份课题匿名版申报书(见附件3),以及汇总表(见附件4)邮寄至分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请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课题名称。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网站(https://jsjyfh.bnu.edu.cn/)下载。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楠楠      邮 编:100875

电话:010-58804318  邮 箱: jsjyfh@bn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604      

 

附件:

1.          课题指南

2.          课题立项申报书

3.          课题立项申报书(匿名版)

4.          课题申报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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